主辦機構香港電腦學會有權為得獎項目進行宣傳活動或展覽。
 
主辦機構有權保存參賽機構所提交的資料,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可能要求參賽機構提供資料或進入參賽機構的辦公室,倘若有此需要,主辦機構會事先與參賽機構聯絡。參賽機構為參加第七屆資訊科技卓越成就獎而提供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在未經有關機構同意前不會公開。